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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活埋79岁母亲 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

2020-11-03 08:09:06 来源:人民网人民科技 山东商报 作者: 王远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5月2日20时许,马某宽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靖边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00:00/00:00视频:陕西被活埋母亲已去世,邻居:回来后身体越来越不好,时长约1分9秒2日上午,陕西榆林靖边“埋母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2日晚,马某宽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马某宽母亲已于今年9月底去世。据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9时),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居住在城南在被大儿子马某宽接走以前,老人王某芳和二儿子生活在一起。王某芳老人已经79岁了,一生育有五个孩子。在陕西靖边,育有马某宽姐弟三人。马某宽父亲早逝后,她改嫁到甘肃庆阳,又育有一子。前几年,她又回到了靖边,与马某宽弟弟一起居住。2019年9月,她被马某宽接至家中。9日中午,在知情人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马某宽弟弟居住地,一个当地人称为“黄河畔”的地方。黄河畔位于靖边县城南郊,隶属于张家畔街道寨山村,毗邻芦河,与马某宽家隔着不远,相距大约2.2公里。在黄河畔,除了普通的陕北乡村民居,还有一排排带着蓝色屋顶的彩钢房,是由钢构和彩钢板搭建而成。这种搭建方便、多用于建筑工地的临时性房屋,成为不少外来人口的居住之所。“我们都是周边山里农村来的,从这里花钱买地方,搭上房子就能住。”一位居住于此的村民说。在一处土山山脚下,老人的二儿子就住在其中一座彩钢房里。马某宽弟弟的邻居说,彩钢房是去年建的,面积大约30平方米,“这块地方是他(马某宽)二爸(叔叔)的,也是他们二爸帮忙盖的房子,大概花了五六千块钱”。房屋的门紧锁着。透过布满灰尘的两扇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堆满了杂物。马某宽的弟弟不在家,邻居们说,他去工地上干活了,晚上才会回来。

马某宽弟弟家中老人的日常在被马某宽接走前,邻居们经常会看到,王某芳老人独自一人坐在房门前“晒太阳”。在马某宽弟弟周围几位邻居的介绍下,记者梳理了王某芳老人生活的日常:前几年,王某芳老人回到靖边后,与二儿子在县城里租房居住。后来老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了,“搞得屋里很味,人家不让他们住了,他们才搬到这里来的”。老人患有多种疾病。因为白内障,眼睛不好使了,“看不清东西”。又有糖尿病,小便失禁,“裤子经常是湿的”。腿脚也不利索了,走路只能挪动着走,迈一小步不到30厘米,一位邻居用手指比划着。老人平常总是一个人在家。她的二儿子一早去工地打工,晚上才会回来。邻居们称呼老人的二儿子为“小马子”。“小马子”身高偏矮,1.45米左右,严重驼背,“远远地看他,像个女子”。他是个单身汉,平常不和人说话,人很老实。他不会骑自行车,也不会骑电动车,从工地来回只能步行。有时候,“小马子”去工地早,早晨三四点起来为母亲做好饭,“下个面条啥的”,就出门了。中午,老人自己吃饭,“就是饼干泡水”。周围的邻居们经常给老人送饭,“吃米饭就送米饭,吃面条就送面条”。“小马子”晚上回到家,再给母亲做饭。“有时他回来晚了,他老娘因为上不去床,都躺在地上了。”老人的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因为眼睛看不清,腿脚不利索,“茅厕都去不了,屋里地上经常有大便”。

老人何以养老?从建好房子,老人只在黄河畔生活了几个月的时间。有邻居曾问老人,为什么不搬到大儿子马某宽家里?老人回答,“大儿子家里冷,这里屋子朝南,能晒太阳,暖和。”邻居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去年9月份,马某宽将母亲接至自己家中。2020年5月2日,马某宽用两轮手推车将母亲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将其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此事发生后,震动全国。9日,记者再次联系靖边县公安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准逮捕,案件进展会及时对外公布。此前,办案民警曾向媒体透露,马某宽自称作案动机系母亲生活难以自理,大小便失禁导致家里有异味,给他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老人被救出后,生命状态平稳,还在医院里接受疗养,已在恢复中,她将如何养老?马某宽妻子曾回应媒体称,“不管家里条件怎么样,都会赡养老人”。9日,靖边县一家民营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们会对每一位想入院的老人做出评估。像大小便失禁、上下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这种情况,需要高级护理级别,如果入院,每月需缴纳费用3680元左右,“老人的护理很繁琐,需要耐心和细心”。就王某芳老人的养老问题,9日,记者联系了靖边县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负责部门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未能打通。有消息称,靖边县民政局已开始对涉事老人王某的家庭情况和经济情况进行核查,如确实存在赡养难题,民政部门将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救助。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表示,马某某“活埋”老人行为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性质极端恶劣,必须依法严惩。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高度关注此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已派员赴靖边县了解情况,做好获救老人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排老人后续生活。9日夜里10点多,马某宽的弟弟还没有回家。路上,明月初升,星斗满天。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希望王某芳老人老有所养。“埋母者”马某宽的另一面5月2日20时许,陕西榆林靖边人马某宽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其妻随后报案。5日,民警将马某宽母亲救出。8日,记者探访马某宽老家以及现居住地,了解周围人眼中的马某宽。“性格可善了”家乡人称或是一时冲动马某宽的老家在靖边县城南约60公里处的天赐湾城河村,他的前半生是在那里度过。在去村里的路上,呈现在记者眼前的是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沟壑纵横,群山连绵,随处可见深山巨谷。车子进入山里后,半天见不到一辆车,偶然能看见一两座房屋。越往山里去,公路逐渐没有了,手机导航已经失去效用,到处是未知道路。随走随问,一段60多公里的路程,记者开车走了3个小时。

在城河村一处山坡旁,一座板房孤零零坐落在半山腰。板房旁边,一对老年夫妇在耕种土地,丈夫是63岁的陈先生,他和马某宽都是城河村人,但是马某宽居住的地方在芦关梁。尽管还在用驴子拉犁耕种土地,但夫妇俩都用上了智能手机,从朋友圈里都知道了马某宽的事情。“可老实了,见人就笑,女子娃娃一样,性格可善了。”63岁陈先生说,他和马某宽都是小学毕业,是小学同学,年轻的时候,还在一起干过活。自从马某宽搬到县城居住后两人再未见过面。当记者询问马某宽曾经的居住地时,陈先生指着山下的山谷说,冲着山谷走,下面就到了。“想都不敢想到,他就不是这样的人。”在芦关梁,马某宽以前的邻居王先生讲述了马某宽的往事。王先生今年60岁,儿子都去县城了,他和老伴留在村里放羊,他和马某宽从小一起长大。据王先生讲述,马某宽有姐弟三人,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他8岁时丧父,10多岁的时候,母亲改嫁到甘肃庆阳。“他妈给他找了后爸,把他也带去了,但他不到一年就回来了。跟着他二爸(叔叔)过。”据王先生了解,马某宽母亲改嫁后,又育有一子一女。王先生说,马某宽从小不爱说话,人很本分老实,一起干活从不耍滑头。马某宽对他妈妈挺好的,他妈妈再嫁后,也回来住过,“看着他们挺好的,照顾他老娘照顾的挺好”。在马某宽“二爸”的张罗下,马某宽结了婚。在王先生带领下,记者见到了马某宽以前居住的窑洞,由于长久未有人居住,已经快要坍塌了。王先生说,马某宽和姐姐还有弟弟此前一直住在这里。以前村里有100多人,现在就剩下一两个人,“都搬走了”。马某宽以前在村里种地,后来去了县城打工,又在那里买了房子,已经搬走10多年了。虽然户籍还在村里,但马某宽轻易不回老家了。听说马某宽掩埋母亲的事情后,王先生不敢相信,“估计是一时冲动,用我们的土话说,鬼迷行了”。

“几乎不和人说话”邻居称至今想不通十多年前,四十多岁的马某宽在靖边县张家畔街道金华路社区买了房子。8日下午,记者来到这里,这是一大片平房居民区,在团结巷附近。金华路社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有两万多户居民,80%属于外来人口。房子都没有产权证,有10年、20年等年限不等的使用权。

红色大门,门楼、小院、平房,这里的房屋几乎一模一样。院落紧靠着院落,胡同连着胡同,纵横交错,并没有明显的标志物。尽管这里的人都听说了马某宽掩埋母亲的事情,但大都不知道他的家在什么地方。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马某宽的居处,几乎和其他院落没有区别。他有两处院落,一处院落前紧闭着朱红色大门,上了锁。另一处门用砖挡上了。马某宽的一位邻居小夏(化名)说,她们家和马某宽家买房子的时间几乎相同,都在2008年左右,两家人都是各买了两处院落,马某宽家两处院落花费应该不超过5万元。据马某宽的另一位邻居马先生介绍,他和马某宽是远房亲戚,马某宽搬来十多年了,有三女一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女儿也已年过三十,还在家中,三女儿还在上学。最小的儿子已经24岁了,在本地一家公司打工。“他走路总是低着头,几乎不和人说话。”马先生说,马某宽在工地上干小工,一个月两三千块钱,妻子在一家面馆当服务员,一个月也就2000多元。马某宽的母亲是去年9月份搬来的,以前在附近和租房的马某宽弟弟一起生活,老人腿脚不方便了。他也想不通为什么马某宽会干出这样的事情。“老太太以前就来住过。”小夏说,马某宽一家人都很老实,仅有一墙之隔,她从未听到隔壁有争吵声。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们感到“很惊讶”。

最新通报:涉嫌故意杀人罪,马某宽已被批准逮捕8日,在靖边中医医院,马某宽的母亲已搬离原病房。有工作人员称,马某宽母亲“已经不在这里了”,具体情况自己不清楚。警方对当地媒体透露:“老人似乎并不太关心自己的身体,想的最多的还是怕儿子承担更多的法律惩处的风险”。7日,记者曾在老人所在的病房外看到,病房里只有老人王某一位病人,她在床上仰面躺着,面色有些灰暗,她似乎睡着了。有三位家人围坐在她的身边照顾。家人都沉默不语,病房里有一股压抑的气氛,看见有陌生人过来,其中一位中年女士赶紧过来关上了门,并倚靠在门上,将外界隔绝开了。有知情人士透露,老人目前生命状态稳定,在恢复中。8日下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远

 

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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