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网”报道,涉嫌于7月1日背着插有乱港旗帜的背包,骑摩托车冲向警员的23岁男子唐英杰,被控告违反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今日(10月6日),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法官应控方要求,修订控罪并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进行交付程序,转至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期间被告须继续关押。
港媒报道截图
报道称,修改的控罪内容主要针对案发地点及恐怖活动罪危害的警员身份。已修改首项控罪指,
已修改首项控罪称,唐英杰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第二项控罪称,他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导致警员8260、2674、12197重伤。
据港媒此前报道,唐英杰7月1日背着插有乱港旗帜的背包,骑摩托车冲向警员,当场被警方制服拘捕。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为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被告。
7月6日,唐英杰在法庭首次申请保释,但法庭基于国安法第42条及案情严重程度,拒绝其保释申请。其后,唐英杰在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及第二度申请保释,8月21日两名法官拒绝唐英杰人身保护令申请,并要他支付律政司的诉讼费,同月25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第二次拒绝其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