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阅之,倍感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爱、负责和担当。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对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基础性价值;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种类完善,科学有效。编纂法典是一项具有标志性、系统性、适用性的重大立法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昌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法制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可以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据报载,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法律人的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现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共有10章,206条,条条顺民心得民意,可以说,中国民事立法速度加快、种类完善、科学有效。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问题本质上又是民生问题。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民法典全面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愿,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正如民众在解读民法典时所说,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总之,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翻开民法典,从社会交往到经济活动,从交通事故到医疗纠纷,从现实损害到网络侵权,你我身边的各种“合同”等等,这些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能找到答案。它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为民商事务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有利于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更多法治力量和积极因素。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环保等基本原则,实现了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现代民事法律规范的融合,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通过民法典的施行,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必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了根基。民法典各编内容几乎都是为老百姓“量体定做”的,特别是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的“居住权”“子女抚养”“隐私泄露”“高空坠物”“高铁占座”……民众日常生活当中关心的各类问题,都可以通过民法典寻求答案。中国民法典的特色集中体现于中国性与时代性两个方面,民法典在第一编第一章中就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如民法典中“树立优良家风”“敬老爱幼”“助人为乐”等相关内容,就凸显出中华文化的印记,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作为一部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法典,其概念与知识大多来源于生活现实,即便是一些相对复杂抽象的概念与规范,其语言也体现出平易近人的特质。平易近人的特点会让人觉得民法典“好懂”“好用”,有助于民众增强法治意识,充分体现出立法为民的理念。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刚通过的民法典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过程,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将推动中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更高质量的“中国之治”。只要我们以民法典编纂颁行为契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并将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