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法院速裁团队立足办案职能,强化四项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庭干警学习《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工作方案》,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办案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努力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办案保障。
二是全面加强电子诉讼。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要求,为每个速裁团队配备网上视频开庭设备,积极推动互联网庭审工作,保障企业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参加庭审、举证质证,打破企业参与诉讼的空间限制,提高庭审效率。今年以来共通过互联网庭审涉企案件53件。充分用好统一送达平台的各项功能,及时对没有联系方式的企业当事人进行信息协查,利用电子邮件、短息链接等方式进行电子送达,不断提高涉企案件电子送达适用率。今年以来共电子送达企业当事人案件487件。
三是大力抓好诉前调解。坚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聘请7名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制定关于专职调解员的相关规章制度,为每个调解室配备远程在线调解设备,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不断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把涉企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为诉讼“瘦身”,为企业“减负”。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涉企纠纷173件。加强对诉前调解成功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引导,促使调解协议当场履行、自动履行,不再进入执行程序,调解成功涉企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3%。四是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速裁团队内部管理细则(试行)》,细化各团队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工作环节标准,规范速裁办案流程,坚持“当日立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不断缩短办案周期。目前速裁团队共审结涉企纠纷582件,平均办案天数仅为4天,极大地减轻企业讼累,提升为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