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宣布对澳大麦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半年之后,澳大利亚政府29日宣称,堪培拉将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状告中国。
今年5月,中国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澳大利亚大麦征收共计80.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美国《华尔街日报》称,澳大利亚当时宣称“拒绝中方做出这项决定的依据”,并呼吁中方撤销关税,但被拒绝。该报称,目前澳大利亚对华大麦出口已基本停止。
当地时间29日,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伯明翰声称,“因此,现在在WTO就大麦问题进行上诉是下一步”。“我们正在研究具体(上诉)时间,并且确保我们有证据。”他补充说,政府正在与当地谷物行业和其他行业进行讨论,以了解其对投诉的支持程度。
当天,伯明翰继续试图将“球”踢给中国。报道称,他当时说,澳政府正在通过世贸组织呼吁中方,同时也在利用中方的程序试图解决问题,“但最终,这些都由中国做决定,中国选择将其(关税)适用于澳大利亚(商品),只有中国可以选择撤销它们。”
当天晚些时候,澳大利亚国库部长乔希·弗赖登伯格则宣称,澳大利亚的贸易帮助了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变得自信,这给贸易领域带来了真正的挑战”。他还表示,澳大利亚随时准备进行“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对话”。对此,伯明翰还若有似无地指责中国宣称,澳大利亚希望看到“这种自信转化为好事,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互动,帮助推动而不是抑制经济增长”。
然而,针对这位贸易部长将要上诉至WTO的大麦问题,中国商务部5月18日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征收期限为5年。
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称,应国内大麦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的进口大麦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并做出上述最终裁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此前在被问及中澳贸易相关问题时也表示,中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国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无可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