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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021-05-20 06:33:59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交警宣 作者:马晓伟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全国公安系统仅有的4个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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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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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为激励广大民警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5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机关举行交警总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颁发仪式,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出席仪式并为交警总队颁发奖状。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主持仪式,在济厅领导出席仪式。交警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田玉国代表交警总队领取奖状。公安厅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024f78f0f736afc3d4e5ede146ec84ccb5451243_副本.jpg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交警总队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克服疫情影响,砥砺奋进,大力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六大提升工程”,攻克了高速公路限速治理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两大难题,创新管理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有力维护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和重大事故“零发生”,“减量控大”(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国第一,电动自行车挂牌量居全国第一。交警总队机关党建工作荣获省直机关、全省公安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三个一等奖,创建1个过硬、3个先进、24个标准党支部,70名员工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共有29个集体、185名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交警总队被授予“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干事创业好好团队’”。(马晓伟)


责任编辑: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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