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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毒品” 伪装成保健品,来回倒运企图蒙混过关

2021-05-17 07:38:10 来源:中国禁毒网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据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消息:

将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

伪装成保健品

想利用快递逃避海关检查

通过多次来回倒运

来迷惑警方视线......

真有你的!把你能耐的!

奈何你“精妙巧思”

却逃不过警方的

火眼金睛!

 

最后只能一曲《凉凉》

送给你

 

 

近日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警方

查获一起邮寄毒品犯罪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查获三唑仑18片和咪达唑仑13瓶

 

  海外购的可疑包裹

  4月24日,英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福建警方协查通报,请求调查一个从海外寄往英山的可疑快递。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快递表面上是以保健品的名义顺利过关,包裹里装的则是国家管控精麻类药品,遂迅速对包裹收件人展开走访调查,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先生”的真实身份信息。

 

 保健品包裹内藏“毒品”

  原来,这位“张先生”本名姓黄。4月25号中午时分,黄某终于现身,但黄某的反侦查意识极强,当注意到周遭人员比较密集后,果断开车离开了快递柜附近。经过研判,专案组确定了黄某的行车轨迹以及具体位置,就在黄某准备下车的瞬间,专案民警飞身上前,将他按到在地。

  专案组民警顾不上休息,即刻对黄某展开审讯,并对另一名嫌疑人袁某展开同步抓捕。

  28号凌晨,警方乘胜追击在黄某藏身处抓获其同伙袁某,并查获涉案三唑仑18片和咪达唑仑13瓶。目前黄某及其同伙已被英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黄某交代

他平时喜欢浏览境外色情网站

发现有人贩卖迷奸药物

便主动联系卖家购买

为了逃避打击

黄某还妄想“以毒冲物”

将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伪装成保健品

 ......

最终被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从国外私自购买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躲避海关检查,已经涉嫌走私毒品罪。”办案民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案件中所查获三唑仑和咪达唑仑都属于我国管制的精神药品。

  三唑仑

  咪达唑仑

  “咪达唑仑”是我国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是一种具有镇静催眠的苯二氮卓类药物。

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

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

谨防触犯法律

日常生活中

也要提高对毒品的警惕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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