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干警来到人和圩烈士陵园,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2021年8月,该院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时,发现安葬370名烈士遗骨的人和圩烈士陵园缺乏管护,烈士墓碑被杂草覆盖,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整改,烈士陵园已焕然一新。通讯员万晓东摄
▲清明节前夕,江西省安福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红色文化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并举行了祭奠英烈仪式。通讯员刘怡正 李卫摄
▲清明节前夕,海口军事检察院干警来到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举行“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通讯员董朱红摄
一封电邮引发的连锁保护
“村里在墓地周围撒下了花种,再栽上松柏,环境会更好……”日前,张光化和张翼南两位烈士的孙子张火言对回访的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说。在现场,两座倾倒的烈士墓碑已经被重新安放固定,墓地两侧修建了水泥挡土墙,墓碑字迹重新描红,周边环境庄重肃穆。
2021年11月8日,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浏览湖北省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时,关注到一封网友的匿名请求信。信里提到,在浠水县汪岗镇林庵村叶家湾的板栗园里有两座烈士墓,疏于管理、荒草丛生,烈士墓碑未固定,倒在了地上。
获悉线索后,检察官经现场调查发现信中情况属实。两座烈士墓是否有管护人?为何安置有墓碑却发生倾倒?烈士墓能否确定是文物?周边群众无人知晓。该院认为,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应当受到尊重,上述情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程序。
通过广泛调查走访及查阅资料,检察官查明,两座烈士墓是为纪念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张光化、张翼南两位烈士所建,二人系堂兄弟。两座烈士墓于2011年8月被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两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修缮烈士纪念设施、改善周边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迅速行动,组织人员进行修缮管理。
日前,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先后向浠水县检察院提交检察建议回复函,并邀请检察官和人大代表赴烈士墓查看整改情况。
无名烈士不能无人问津
山东巨野:督促修缮保护散葬烈士墓群
50座烈士墓修缮一新,烈士陵园庄严肃穆、路面平整、环境整洁……清明节前夕,人们在山东省巨野县真武西村烈士陵园看到一番新景象。
巨野是红色沃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无数英烈献身革命事业。2021年4月,巨野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大谢集镇真武东村和真武西村之间有一处4排40座的墓群,周边无可供通行的道路,墓群内垃圾遍地、杂草丛生,且与耕地已无明显界限;真武西村村北耕地内还有10座烈士墓,墓群整体东西走向,略高于田垄。经仔细调查证实,两处烈士墓群安葬的均是1947年解放战争时期羊山战役牺牲的无名烈士,但由于行政主管部门找不到烈士档案材料,致使50名无名烈士墓群维护、修缮不到位,面临损毁风险。
巨野县检察院对其立案监督后,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查阅了有关资料,掌握了两处墓地属于烈士纪念设施的多项证据。2021年5月,该院围绕烈士墓地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等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会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出示了多项证据以及政府部门权利清单等,发表了两处墓地为无名烈士墓群,属于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予以修缮保护的意见。经过听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将完善措施,对两处墓群进行修缮保护。
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对两处烈士墓群进行了初步修缮,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收到回复后,该院多次派干警赴现场跟进监督,烈士墓修缮维护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清明节前夕,巨野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真武西村回访调研。该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民政人员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散葬烈士的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