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新发展要求,拓展案件来源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11月17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了市民巡访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的50名优秀代表,担任公益保护监督员,并举行了聘任仪式。 济南市检察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出席仪式并讲话,副检察长衣光军主持仪式并作总结讲话。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新、十名受聘公益保护监督员代表、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第八检察部干警参加了聘任仪式。
与会公益保护监督员代表辛安、陈勇、潘杰、刘加良、蒋鹏作了表态发言并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建议。大家对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公益保护监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心尽力履行好公益保护监督员职责,发挥好公益诉讼“宣传员”“监督员”和“智囊团”作用,并就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做优做实公益诉讼“等内”领域案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高效沟通机制,以及加强理论问题研究、经验总结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宋文娟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神圣职责,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宋文娟检察长强调,济南市检察院探索建立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是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凝聚公益保护强大合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举措。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加入,将有力助推济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科学、规范发展,为保护好济南的绿水青山,守护好泉城人民的美好生活注入新的力量。希望各位公益保护监督员立足各自领域,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通过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发现公益受损情况,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参加检察机关现场勘验、诉前程序听证、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通过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协助检察机关打造专业化、复合型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衣光军副检察长在总结中表示,检察机关将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公益保护监督员履职建言。加强与公益诉讼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研讨,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工作情况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加强与公益保护监督员的沟通合作,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助力提升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