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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山东)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在济南举行

2020-10-01 00:28:26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王宁 张军锋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9月29日,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的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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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军,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等领导出席并共同按键启动跨区域联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部分驻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九市检察机关以及济南市民巡访团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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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沿黄九市检察院代表共同会签《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从协同领导、协调会商,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情况反馈,案件管辖协商,跨区域调查取证,跨区域监督联动,生态环境修复,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宣传、舆情应对等方面,就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山东)生态保护依法建立科学完善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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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在讲话中指出,在全省启动检察机关跨区域联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推进黄河山东段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用实际行动提升沿黄生态环境司法水平,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的承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在跨区域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做到理念上认同、思想上统一、工作上相互配合支持。要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各地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坚持联合巡查与实时监督相结合,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实际情况打好组合拳,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构建多维度保护机制,为保护母亲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力协同促进黄河生态环境修复。积极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认罪认罚从宽与恢复性司法、专业化监督与专业化修复的有效衔接,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要把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坚持好、发挥好,让九地检察协作常态化、持久化,各级、各地检察机关齐心履职,合力守护,积极促进黄河流域(山东)跨区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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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军在讲话中指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遵循的重大原则。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起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强力整治,黄河流域河湖监管环境显著改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确立了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用制度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黄河河务部门将认真学习“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的内容,进一步增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对接各级检察院做好服务保障、提供大力支持,发挥主人翁精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良好的司法保障示范,为保护母亲河、打造幸福河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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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致辞,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在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深化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特别是持续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小清河济南段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充分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在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此次山东省沿黄九市签署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意义重大,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行动,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通过《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先后四次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专题听取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下一步,济南市检察院要以此次沿黄9市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签约为契机,在省检察院的领导、指导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各市检察机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框架协议确定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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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致辞,今年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重大历史机遇,聚焦“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打造“生态济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聚力“四大检察”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意见》,从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督促生态修复补偿工作、优化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综合治理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服务举措;与山东政法学院开展深度战略合作,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加强与河长办、黄河河务局的协作配合,及时发出、跟进落实检察建议,推动黄河济南段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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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沿黄九市跨区域检察协作牵头单位,济南市检察院将以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认真落实框架协议的各项要求,在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与全省各市检察机关密切协作、通力配合,深入落实框架协议,深入加强办案协作,深入发挥机制作用。市检察院将根据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充实协作机制,常态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沿黄9市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打造成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的品牌,打造成市域检察机关协作的典范,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省人大代表、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省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亮,菏泽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燕玉杰,东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有明作了精彩的主旨发言,充分肯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将积极落实协议,发挥检察机关在黄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努力为黄河流域(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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