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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何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通过专门决定?

2020-02-25 00:04:33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昨天在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这个《决定》的主要考虑和重要意义是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下一步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有哪些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昨天作出回应。

臧铁伟指出,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战,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讲话明确提出要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等任务要求,作出重要部署。栗战书委员长要求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尽快对有关法律进行研究,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近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也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经研究,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一个过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一个专门决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

臧铁伟进一步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一个专门决定,能够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时,出台一个专门决定,对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的部署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修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臧铁伟说。

臧铁伟同时透露,下一步,法工委将抓紧全面梳理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统筹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初步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拟将这一修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是修改动物防疫法,这一修法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牵头起草,预计近期可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今年需要加快工作进程。四是全面梳理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立法修法问题,适时启动有关立法修法工作。

责任编辑: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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