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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新中国首部具有基石意义的宪法

2021-02-26 07:45:51 来源: 作者:严红枫 陆健 陈韬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大门 李忠摄/光明图片

展出的“五四宪法”英文版 新华社发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毛主席办公室的桌子上、柜子里摆满了各种书籍和资料。李忠摄/光明图片

坐落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北山街84号大院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是中国唯一一家宪法主题陈列馆。陈列馆分为北山街、栖霞岭两个馆区,生动展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光辉历史,讲述了中国宪法故事。

“欢迎您来到‘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伴随着讲解员富有穿透力的声音,一批又一批观众在一件件珍贵的文物和图文资料前驻足观看、交流细品。人们在感受着那段激情燃烧的光荣岁月的同时,也为今天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感到无比自豪,更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1.从西子湖畔到人民大会堂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纪元。

1953年12月24日下午4时,一趟专列从北京启程,前往杭州。在火车上,毛泽东主席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抵杭后,毛泽东和部分随行人员住在刘庄1号楼。每天下午3时,毛泽东便从刘庄出发,来到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其他成员在东侧的主楼办公,往往一干一个通宵。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会后,全国政协和各省区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8000多人参与了讨论,历时两个多月,提出各种修改意见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提出了“搞宪法是搞科学”这一著名论断。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后,全国各界超1.5亿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历时近三个月,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宪法内容日臻完善。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毛泽东在《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中说:“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2.开启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崭新历史

“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纪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人民第一次自主制定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地位,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与人民民主原则。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是一部承前启后、具有基石意义的宪法。它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在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合法性,确认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宣告了人民权利受到宪法保障的事实,其精神延续至今。”“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是以‘五四宪法’为基础,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并吸取了国际的合理经验,是‘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曹正法说:“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五四宪法’作为党执政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不仅为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基础,更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石,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的一座历史丰碑。”

2016年12月4日,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填补了我国宪法主题纪念馆空白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杭州市正式建成开馆。开馆仪式上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作出贡献。

3.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核心理念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在社会共识的形成、公民权利的保护、国家核心价值观的维护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决定》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按下了“快进键”、走上了“快车道”,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郑磊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五四宪法’初步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不了解‘五四宪法’初心,就难以理解现行宪法。”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副馆长王永翔向记者介绍:该陈列馆积极搭建宪法宣誓和宣讲“两个平台”,从2018年起,陈列馆还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宪法微课堂”,注重讲学互动,弘扬宪法精神。同时,积极拓展线上阵地,探索“智慧陈列馆”建设,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辟“法治大讲堂”云课堂,打造24小时不闭馆的线上宪法宣传教育阵地。

记者了解到:开馆以来,有1700余批次、5.9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这里进行宪法宣誓。4年多来,陈列馆累计接待观众近130万人次,其中大中小学生到馆参观已超过30万人次。该馆已经连续三届成为“杭州国际日”活动观摩体验点,被评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先后被授予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成为宪法宣传教育的一张“金名片”。

在观众留言本上,记者看到了许多这样的留言:“全面领会宪法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时代内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宪法知识相结合,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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