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切实成效,产生了巨大的反腐效应,深得民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顶风违纪、顶风作案者还依然存在,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我们党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最根本的挑战就是来自党自身。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要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制,在反腐执纪机制制度上不断创新,通过机制制度改革,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政治生态。在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监察对象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基础抓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道德高标准和纪律底线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层层压实压细责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从实际出发,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抓住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对不敢问责的必须强力进行问责,要把落实《问责条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扎紧制度牢笼,用《条例》来约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厉问责进行到底。
实践表明,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莫过于严肃执纪,铁面问责,形成震慑,使之“不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反腐惩治案件,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杀威棒”效力。落实反腐工作,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对工作极端负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敢于较真碰硬,敢想、敢做、敢当。在走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只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坚持终身问责,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良好局面,中华民族才能早日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