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治污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济南市积极推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签订工作。
9月8日,济南市莱芜区政府和钢城区政府正式签订济南市第一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以牟汶河墨埠桥和辛庄河入牟汶河口断面水质情况开展生态补偿工作,两个断面均位于莱芜区和钢城区交界处,上游为钢城区,下游为莱芜区。协议中要求若断面月度水质类别提升,则下游补偿上游;若该断面月度水质劣于水质目标,则上游补偿下游;其他情况上下游互不补偿。通过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有利于促进上下游区县共同治污,积极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
该协议的签订不仅对于济南市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其他区县加快签订协议的进程,为济南市全面实现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