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南市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对横向补偿工作的指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征求意见,旨在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治理水污染的积极性,实现“保护责任共担共治,生态效益共创共享”,有效推动县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署工作。近日,济南市基于水环境质量现状,较考核目标进行自我加严,确定横向补偿协议目标水质。
一是再次统一思想。2021年9月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召开了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肖红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对该工作的背景做了系统梳理和讨论,横向补偿工作是落实水环境质量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的创新举措。以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可有效推进和改善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二是再次商讨目标。济南市基于各断面近三年水质现状,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的原则;按照上下游补偿金额不宜过大或尽量互不补偿的原则;体现省会城市担当,较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已经确定的水质目标进行自我加严的三条原则,对涉及济南市相关区县的24个断面逐个讨论确定断面补偿类别。每个断面基本都在国家考核标准基础上进行水质类别提升,有的断面确定的补偿标准比考核标准实现三个以上的水质类别提升,特别彰显了济南作为省会城市的担当。
三是继续全力推进。济南市以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契机,市区、县上下合力与上下游充分对接、充分沟通、主动协商、不等不靠,尽快达成一致,完成签署工作。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李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