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山东省宁阳法院持续抓诉讼服务功能提升和工作机制完善,推动诉讼服务升级,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深受好评。
一是完善便民设施。设置导诉台,根据来院群众的需求,分类提供诉讼、执行和接访前引导服务工作;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网上立案及跨域立案终端、桌椅、老花镜、便民服务车、笔、纸、饮水机、纸杯等便民设施及用品,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众,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上门、预约等方式,视情况提供便利服务;设置显示屏,帮助群众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立案工作流程,指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配备覆盖全区域的无线网、监控和录音录像设施,为群众提供适宜的服务环境;设置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专门坐席员,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信息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标准。制定《宁阳县人民法院优化诉讼服务工作标准实施细则》,将立案、咨询、联络法官、委托鉴定、查阅卷宗、信访接待、调解诉讼活动规范化要求等全部纳入优化服务的内容;对诉讼服务中心涵盖的立案、缴费等所有服务功能逐项明确“一次办好”标准,减轻群众诉累;出台《关于加强对外委托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缩短办理时限、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得对受托机构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施加不当影响等纳入规范内容,填补了该类业务监管的盲点。
三是拓展服务功能。围绕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功能,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在院机关讼服务中心设立县诉调委员会办公场所、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全县诉调对接工作的协调、指导、管理和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压实法官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专业化指导职责,促进提升专职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制定《宁阳县诉调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调解员的履职原则、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规范专职调解员职务行为,调动其参与诉前调解的积极性。(仲原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