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将全面两孩政策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中国当下再次对该法进行修改,将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写入其中。此举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三孩时代”。
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同时,删除旧法中有关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明、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等与三孩政策相违背的规定。
近年来,中国生育水平逐年走低。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是1.3,低于国际社会通常认为1.5的警戒线,被认为有跌入低生育率风险的可能。相关监测亦显示,中国今年的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然呈现走低趋势。
官方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不断提高,逐步成为“不愿生”“不敢生”的重要因素。对此,官方于今年7月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
相关措施在新法中得到体现。新法明确,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同时,一系列具体制度也被写入新法,相关条款覆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父母育儿假、育龄女性就业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等。
如极受关注的“父母育儿假”,新法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倡导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增强家庭育儿能力。目前,中国已有地方已对此进行探索,做法包括生育三孩者,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认为,此次修法将为有生育意愿的人创造积极、宽松、方便的生育环境,也将有助于在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优生优育、适龄婚育的氛围。
外界注意到,此次修法也再次体现了中国“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制度。同时,修法也被认为是“在法律层面解决民众后顾之忧的”必然要求——三孩政策涉及税收、教育、就业等多方面综合施策,须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协调。
立法机关表示,新法出台后,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立、改、废也将进行,同时还将及时评估新法实施效果。
新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