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风多、风大、风干,正是火灾多发季节。然而,仍有部分村民为图省事,随意将田间地头、沟渠内的杂草落叶直接就地焚烧,污染环境的同时更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起风后火借风势,极易迅速蔓延造成大面积的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山东德州武城多地村民因随意点燃杂草被拘留罚款!
案例1
2月19日14时50分许,武城县甲马营镇的付某去自家麦子地时,将尚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地边草沟,火势不断蔓延,且距离附近加油站很近,加油站服务区内部垃圾桶、电缆线等设施已被烧坏。目前,付某已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服务区院内院外杂草多处被烧毁
案例2
图片中是火灾后的现场
案例3
火灾后现场
目前, 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教唆未成年人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因其不满十六周岁不予执行 。
点燃杂草隐患重重
公部门提醒:烧荒是违法的,禁止农民烧荒,特别是在有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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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 :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点燃杂草事不小!
拘留所里才知道!
悔时,晚已!
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