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涉黑涉恶滋生土壤,通过督导促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东岭村,村委会的大喇叭每天早晚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
不仅是临沂,《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地采访发现,路边广告牌、条幅、宣传车、LED屏等平台,都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山东省各级各部门重拳依法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督导促落实,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拳依法打击
平安大喇叭循环播报黑恶势力举报方式、30万网格员参与搜查线索……在前期部署的情况下,9月7日,山东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书记参加会议,并明确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会后负责向村(居)党支部书记传达会议精神。此外,山东还组织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逐级逐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评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今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山东重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志在打赢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导组”)的整改要求,山东省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实施方案》,部署迅速开展“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即纪委监委公开处理一批,公安机关公开移送起诉一批,检察机关公开提起公诉一批,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8月30日至9月6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60起71人,其中27起33人涉及“保护伞”问题。
山东省公安厅提出,各市、各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分别挂帅侦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采取超常措施,加快侦办进度。11天里移送起诉涉黑恶团伙案件36起。
仅8月30日至9月11日,山东省检察机关就提起公诉13件131人。
自9月7日起,山东省法院实行院长办案制度,新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9月12日,山东还集中宣判了19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扫黑除恶将重点打击十种黑恶势力,包括常见的村霸、市霸、行霸、路霸等。
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从8月1日起,山东省公安机关严打群众最痛恨、 影响最恶劣的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两类黑恶犯罪。截至9月11日,已打击处理“土霸王”近500人;依法严惩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黑恶团伙43个,查扣涉黑资产9.7亿余元。
今年3月,日照市打掉垄断控制全市猪肉屠宰销售市场的张守刚、张守玉涉黑犯罪团伙后,日照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与之相关的多名“保护伞”。相关部门对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市场进行全面规范,日照市猪肉价格下降近三分之一,获得当地群众点赞。
铲除滋生土壤
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周边建筑行业来牟取暴利,造成恶劣影响……今年3月,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晓庆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十余名党员干部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这是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一案三查”、以案治本的一个缩影。“一案三查”主要是指在侦办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黑恶势力之所以能盘踞一方、坐大成势,与其背后的公职人员“保护伞”的庇护有重要关系。
2012年以来,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张学文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打着村民自治、为村民维权的幌子,多次教唆不明真相群众阻挠县镇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工作,多次干扰、破坏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村两委换届,多次组织群众上访围堵县镇办公机关,严重干扰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平阴县委县政府和职能部门,放任村霸恶势力成长壮大,对该涉黑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打击,成为软的“保护伞”。最终,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对包括前后3任县委书记在内的14人追究责任,其中两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抓住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截至9月25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起1064人。同时对近两年已侦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梳理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425件,进行深挖彻查。
针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会阻力大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实行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提级直办、一线督办、异地办案和交叉办案。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对每一个案件都要组成工作专班,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
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孟祥吉说,透过山东省查处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案件,反映出黑恶势力与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共生关系,这已成为基层腐败中的突出现象。
他还发现,各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隐蔽性较强。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实施违法违规活动,往往以正当职务行为作掩盖。涉黑涉恶团伙被打掉后,由于抱有“保护伞”还会救自己等想法,畏罪心理弱、侥幸心理强,往往不愿配合调查、主动交代。
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可能就会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已成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久之计。
山东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省已排查出3157个软弱涣散村、201个软弱涣散城市社区,全部建立台账并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同时,从省市县三级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386个薄弱村担任村支部书记,选派2300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高擎督导利剑
以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推动任务进展,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保证。自8月底进驻山东以来,中央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山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中央督导组把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作为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就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和可同时接听5条来电的举报电话,还创新性专设并公布了专门开设的电子邮箱,建立起电话、信件、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展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打通监督举报的“最后一公里”。
中央督导组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努力,很快收到成效。各举报途径公布不到三天,接到群众举报已超过1500件。
冲着问题“督”,针对问题“导”。根据相关部署,中央督导组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展开工作,其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水平、案件查办深透程度、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否软弱涣散等内容,都在督导范围内。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台账,深入县、乡、村核查举报线索,听取一线干警、镇村干部、当地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建议……下沉督导,则是中央督导组了解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有效举措。
截至9月21日,中央督导组已分别到济南、青岛、临沂,以及到枣庄、烟台、泰安等市县区开展两轮下沉督导。每轮下沉督导各利用5天时间,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挖彻查并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以第一轮下沉督导为例,各下沉督导组共与市县乡村相关负责同志、举报人、办案人、知情人等307人个别谈话,暗访核查线索59条,了解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4起,查阅台账资料3000余份,走访市县10个行业部门、17个乡镇街道、39个乡村社区,召开11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520份。
“调查问卷的评价机制很有讲究。”一位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在省市级层面,中央督导组将对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为“好”、“一般”、“差”等态度性评价;而到离群众更近的区县进行下沉督导时,则将当地黑恶势力情况分为“有”、“没有”、“局部”等相对确定性评价。
“在省市级层面,相关人员回答‘好’,但督导后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就可以作为问责的依据之一;在区县级层面,相关人员回答‘有’,还会有进一步的具体问询举措。”该位人士说。
根据实际情况,中央督导组9月15日已向山东省委通报了第一轮下沉督导阶段发现的问题,并建议优化工作机制,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加强重点案件查办,深挖彻查“保护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治理。
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表示,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了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关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抓好贯彻落实,将成为山东各级各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