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一中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人民币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也就是说,如果成功提供举报线索,帮助法院将涉案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得高达2162万元的奖金。(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