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鲜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仅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然要求,更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所在。
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须严把德才标准,抓实重点环节,严格把好“五关”。一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动议关。加强分析研判,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干部调配方案。二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中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干部,不列为考察对象,把民意较差的干部挡在“门外”。三是拓宽考察范围,把好考察关。坚持把紧把严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干部的政治能力、“八小时”以外表现的考察。四是坚持集体讨论,把好决定关。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始终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坚持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党委(党组)会上逐个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与会同志按顺序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并以无记名票决的方式,形成最终的任免决定。五是落实好“三个制度”,把好任职关。落实“任前公示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延长干部考察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思想沟通,激发干事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