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检验工作是公安人员利用医学手段,澄清事实,还原真相,侦破各类案件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担负着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神圣职责。对于抑恶扬善,实现公序良俗,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医检验十分重要,能否做到缜密细致,对侦破案件、惩治犯罪关系密切,意义重大。现实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往往采取伪造现场,隐瞒事实,掩盖真相,坚不吐实,使案情变得扑朔迷离。法医检验只有缜密细致,方能从细微末节中寻觅蛛丝马迹,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依据。否则,便会出现偏差,造成不良后果。
那么,如何才能在法医检验工作中做到缜密细致,达到预想之效果呢?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深刻具体认识“缜密细致”
细节决定成败。每一件不平凡的事情都是由无数细节组成的,在这些细节上如果不缜密,不细致,没有做到位。那么,无论你的愿望、目标如何,都无济于事,效果不佳甚至落空。由此而言,细节不仅是责任和义务,亦应是思想的自制和规范,更是取得事业成功的基础和保障。正确的做法是时刻保持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注重细节,一丝不苟,便会达到预想效果,法医检验工作尤应如此。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人,虽然知道缜密细致的重要性,说起来夸夸其谈,头头是道,并信心满满。但一到具体的法医检验中,便不知或忽视怎样做是“缜密细致”,如何做到“缜密细致”,具体应在哪些地方和环节上“缜密细致”,往往是粗枝大叶,其结果必然事与愿违,大相径庭。事实证明,这种缜密细致,只是表面的,抽象的,与实际相脱离的。我们说的“缜密细致”是具体实际的,是认识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医检验意义重大,且环环紧扣,节节相连。落实到具体案件侦破中,在每个具体步骤和表象上都严肃对待,一丝不苟,精准检验。比如,对一具尸体的检验,既要对尸表检验到解剖检验力求全面细致,又要对每一处的损伤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问题,提取可以利用的东西。
凡事一具体细致便有效。在平时要养成缜密细致的习惯,使习惯成自然。在具体办案中,要开阔视野,善于思考,五官并举,手脚并用,从制定假设,计划到实际检验,分析研判,都要依照具体情况认真细致的对待,这才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真正认识到了“缜密细致”的内涵所在。进而突破思维定势,激发工作动力,实现职业发展,如此这般,在医学检验中缜密细致,才能为侦破大案、要案甚至隐案提供可以利用的依据。
二、要刻苦学习和钻研业务技能
术业有专攻。精熟的业务技术,广泛的知识面,是做到工作中细致的重要基础。因细致总是有目的,有用途,有价值的,而不是盲目的花费时间和精力,例如,现场或尸体上遗留的毛发,如果我们不知其能够为提供鉴识遗留者的种族、性别、年龄、血型、职业等个人特征及有否某些中毒、中毒时间,甚至反映案件的性质等诸多重要问题。我们也就不会去细致的寻找遗留的毛发,尤其是极少量的毛发,即便是看到了也想不到提取它。反之,如果我们意识到了这一细节,并付诸于实际行动,那我们就会全面细致的在现场、尸体上进行寻找提取。如果我们对其采取相应的检验步骤、项目的条件要求,我们就会细心的提取,包装及送检,以免影响检验的结果。再例如:对电击死亡的尸体提取电流班的附着物或组织去做电子扫瞄,测定导体的金属质量特征,从而认定导体;强奸案件除了提取精子外,还要提取有关人的血液和唾液以解决分泌型的问题;化验尸体的血型要提取未稍血而不能提取心血,而测定CO等重毒的则却要提取心血而不提取未稍血,并且要装满封严等等。这些案例概不能外。若不懂得和掌握这些知识,当然不会精心细致的去操做。
众所周知,知识是十分严密的东西,来不得丝毫虚假。要做好法医检验工作,要努力扩大其他知识面。若知识面狭窄也必然阻碍工作上的细致。例如:对造成伤害痕凶器的推断。如果对社会上的各种工具不熟悉或根本想不到,就只能大体检验区分是钝器伤还是锐器伤,而再想往下具体分析研究推断也就不可能了,因为你从来就没有见过某些能做凶器的工具,你就根本想不到。反之,如果对社会上的各种工具,甚至包括工厂里的一些机器零件了如指掌,不仅掌握其形态、质量而且还熟悉其使用特点等等,那么就能对凶器进行具体的研究、推断、认定,将大大缩小侦察范围。
简而言之,在法医检验工作中要做到缜密细致,就要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做到精益求精,并经常进行知识更新,技术革新,跟上形势的发展。同时还要扩大知识面,当个“杂家”,实现职业化、专业化。从世界范围看,法医检验并非仅仅是专科化,而是能够胜任各类案件侦破的专家型人才。因此在保证精通法医检验业务技术的前提下,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其他科学技术知识,要运用于法医检验鉴定工作上,以取得显著效果。
三、要积累经验,增强预见性
经验是人们从实践中直接(本人)或间接(他人)得到的知识,这种实践知识再上升到理论,就形成了经验。它对搞好各项工作可以起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的引鉴和启示作用,法医工作也是如此。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就增强了对问题的预见性,在实际工作中就自然的做到了细致,不遗漏具有价值的东西。法医检验面对的案件虽然形形色色,不尽相同,但案情发生发展总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侦破案件也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去分析案情,如果掌握了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就会得心应手,将实践经验运用于实际工作,一个有经验的法医据此便可预见到现场或尸体上的某些细微事物或现象的价值。例如:有的根据尸体上粘附的碳渣末,来推测凶杀现场或尸体存放处以帮助破案。例如:有一杀人案件是通过检验到死者阴唇上的齿印,提取后经牙齿学鉴定而破案的。如果经验不足,预见性差,就注意不到这些可质鉴定的资料,即使看到了也可能认为没有价值,也不予重视,不提取,结果失去了破案的有利时机和条件。另外,由于对诉讼过程和法律要求不熟悉、缺乏经验,预见性差,在检验工作中就会疏忽、粗糙或不细致,以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不良后果。例如:有时认为某些案情很明显,不会出现什么疑问和争执,于是便轻下结论。因此,在法医检验中,如果对一些需作证据的非永久性的物品及现象引不起重视,于是就索性不记录、不照相、不提取、不检验,简单了事。以致后来缺这少那,因时过境迁,无法弥补,到法庭上难以作证,由此造成犯罪分子不能被批捕或不能被起诉,以致最后不能给以判刑,其教训深刻,必须记取。
由此看来,法医检验搞好总结十分重要,发扬成绩,纠正缺点,积累经验,应象打仗一样,一案终结,都要总结,从中吸取教训,进而增强预见性,促使自己的工作全面细致。这样就要注重学习法律规定,诉讼程序,深入办案实践,掌握各种案件的侦破、诉讼的规律性。在实践工作中,对细小或微量物证及尸体的隐蔽部位,要务必足够的重视,不能有任何疏忽遗漏,对尸体的重要部位及某些重要脏器更要细致的检验;对致命伤情及重要发现,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反复检验,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以避免混乱污染干扰等现象。
四、要避免先入为主及主观片面
在工作中要按照唯物辩证法办事,克服臆断主观,思想片面的做法,减少和避免出现先入为主的现象。例如:听到案情介绍以后或侦察员,领导对案件做出初步看法后或凭自己的老经验,还没有检验,就从思想上带了框框,甚至枉下结论。这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结果在检验时就停留在浅的层面上,细致不下去,只注意检验与自己想法相吻合的现象及问题。对于其他现象和问题则引不起重视,甚至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如此便会出现一些遗漏重要证据的情况。另外,认为条件太差,已失去了检验的条件,不去努力争取,而盲目地放弃检验的机会,使本来可以通过细致的检验能取得重要线索和证据的良机丧失。有时还认为条件较好,并且已掌握一些证据,便不愿再做深入细致的检验和分析工作,其结果导致后来案件侦破证据不充分。
在医学检验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唯物辩证法,避免主观唯心主义,避免片面的看问题。要正确处理案情、现场、尸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清他们在法医检验中的各自地位、环节。既要把法医检验与案情现场结合起来,又要保持其严格的科学性和相对的独立性。其中主要依据深入细致的检验所获取的客观材料,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来分析验证。不要受案情及现场上的一些假象所干扰,并且还要注意克服经验主义,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条件好坏,都要亲自深入细致勘验,为侦察破案提供更多的线索和有力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细致而不遗漏问题,达到预想效果。
综上所述,简而言之,法医检验的缜密细致,源于从业人员的敬业、专注和工作作风的严谨。在新时代,务必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持缜密细致习惯,为做好法医检验工作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