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地处湘、粤、桂交界处,目前往县城车程200公里,乘客车需三小时,单程票价55元。当地青年女子盘成凤还记得,去县民政局办结婚证,两人住宿一晚,耗时两天,来回坐车,费用不轻。
记者来到县城江华县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全县结婚登记只能在此办理,码市镇的人往往第一天来,第二天办,要是第二天下午没客车回,那就只能等第三天回。
不只永州,记者在湖南多地均了解到,农村居民办结婚证只能进县城。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证实,除极个别历史上曾为县城的乡镇之外,全省婚姻登记集中设点在县一级或以上民政部门。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调研员熊定华介绍,历史上乡镇政府可办理结婚登记,后来湖南省将其上收到县一级。他认为,乡镇政府办理婚姻登记,会面临人员配备、档案管理等困难。
湖南浏阳市2017年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安、国土、工商等多个部门以前必须在城区办理的行政事项,如今下放乡镇,深受农民欢迎。
“个人事项办理不出乡镇,是我们推动便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浏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之俭告诉记者,他多次呼吁简政放权,落实乡镇政府办理婚姻登记的行政能力。
上世纪90年代在乡镇政府拿到结婚证的张之俭认为,如今覆盖乡村的信息网络,为乡镇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条件。“每年结婚登记的农民数量不小,如果多了在乡镇办理的选择,节约的成本不是小数目。”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接受采访时认为,在经济发达、交通方便的地方,只在县、区设婚姻登记场所,有合理性。但“对于那种县域比较大、乡镇比较偏远的地方”,可以考虑、支持农民在乡镇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