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首次对外发布了全省16市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水环境质量指数“双指数”排名情况,上半年山东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临沂、威海、济宁,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济南、临沂、威海。 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是国家及相关省份采取的排名方式,均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以Ⅲ类水体标准为基准,按照河流、湖库比例综合得出某市的水环境质量指数结果。
下一步山东计划将排名扩大到县(市、区),并完善与“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相关联的资金补偿和分配因子。还会逐步建立以“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为导向的惩戒机制,对“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月度倒数后三位或连续同比下降,以及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屡次超标甚至持续恶化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预警提示、公开约谈;对于被连续约谈后仍未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以及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水环境专项督察,该追责进行追责,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