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交警查处,有些人动起了歪脑筋,甚至专门盯梢警车为违法车辆通风报信阻碍民警执法。近日,山东省临沂河东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盯梢”人员。
11月2日22时许,河东交警在驾车驶出交警队进行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停在交警大队附近辅道上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跟随警车一路向前行驶,警车停该车也停,很显然该车存在“盯梢”嫌疑。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后,在其车上发现了一部对讲机,并在驾驶员孙某手机上发现了一个“通风报信”的微信群,孙某已把当时民警所驾驶的警车号牌及警车的行驶路线发到了群里。在铁的证据面前,孙某承认了自己“盯梢”警车为他人通风报信的违法行为。
据孙某交待,他购买了两辆渣土车,并雇了两名驾驶员为其驾驶车辆运输沙石、渣土等,由于车辆会存在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他自己就蹲点在交警队门口,通过尾随外出警车为驾驶员发送交警执勤位置的形式,以避开交警执勤路段,从而逃避交警查处。没想到这次“盯梢”未成,反而被交警“盯上”,并被依法移交至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目前,孙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河东交警将紧盯“路虫”、“车虫”等群众反响强烈突出问题,拓展整治范畴,加大整治力度,优化执法环境,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陈佳梅 姚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