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针对“小女孩在电梯内遭男子掐脖”一事发布警方通报。
全文如下:
7月31日16时27分,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接报警,家长称其13岁女儿在辖区某小区电梯内被陌生男子掐脖。
接警后,济南高新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走访、摸排等细致工作,最终确认男子身份并掌握其去向。8月2日23时40分左右,专案组民警在山东省莱州市将该男子抓获。
调查查明,视频中掐脖男子杨某某(济南人,14岁),7月31日16时,因心情烦躁闲逛,途经事发小区时意图通过打人发泄私愤,路遇并尾随沈某某(女,安徽人,13岁)至电梯,趁无人之际在电梯内掐住沈某某脖子实施伤害,后被沈某某挣脱。
经审查,杨某某对其在高新区某小区电梯内掐住沈某某脖子实施伤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沈某某仅受到意外惊吓,无明显外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杨某某已被高新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辖区这起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关注。因涉事双方均属未成年人,警方提醒广大网友不要继续扩散,避免对女孩造成二次伤害。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