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汉见到人家的玉米起了贪念,夜深人静盗窃,自以为熟悉路况,没有留下“把柄”,可是还是难逃被抓的结果。
1月25日,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接贺大哥报警称:自家玉米被盗。东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贺大哥家的袋装玉米就堆放在自家房子西边的空地上,不成想竟被盗了20多袋,价值一千余元。贺大哥本来家庭就比较困难,现在又遭此损失,一家人都很苦闷,都没有心情过年了。
办案民警高度重视,决心尽快破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民警经过仔细勘察发现了车轮印,经鉴定是电动三轮车所留,民警调取相关监控没有发现线索,推测嫌疑人应该对地形熟悉,距离也不会太远。于是办案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了排查工作,并让警务助理参与排查,很快就有了线索,在邻村丁某家门口处发现了类似车轮印,丁某刚好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俗话说“捉贼捉赃”,这玉米村民都有种植的,不好确定是谁家的啊。还好贺大哥说自己装玉米的袋子是专门从县城买来的,自己装袋、收口的特征明显。民警最终在丁某儿子家找到了20余袋玉米,符合被盗玉米特征。可是丁某还百般抵赖,在完全相符的车轮印以及与被盗玉米完全相符的特征面前,丁某最终低头承认盗窃事实。
原来丁某去赶集路过贺大哥家附近,看到了堆放的玉米,动了贪念,1月25日凌晨将20余袋玉米用电动三轮车偷走,因为距离较近,他就专走小胡同,避开了监控。可是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天就被抓。现丁某被夏津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一千元。民警这么快就破了案,为自己挽回了损失,贺大哥全家高兴又感激。
民警提醒: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另外,广大市民对自己的财务要妥善保管,以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