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从宣传、清查、严打上下功夫,重点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监管,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该局充分利用张贴通告和播放宣传片、发表电视讲话、发布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集中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安全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社会氛围。期间,还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并向群众宣传讲解合法烟花爆竹合格产品的识别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伪劣烟花爆竹。同时,号召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态势。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共召开宣传教育会3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收集线索7条。
该局还组织治安、派出所民警会同镇政府、安监、工商等部门利用搜爆犬和摩尔探测仪重点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庄的闲置院落、杂物堆砌间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大清查。工作中,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屋不漏死角,共清查院落1689处,房屋8千余间。做到可疑点一处都不放过,排查一片,放心一片。该局还组成了专门的检查组,共检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130家次,重点部位30余处,发现整改各类隐患7处,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确保无隐患、无事故。
该局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者一律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处理,做到“五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的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的不放过。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理,该拘留的拘留,够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目前共办理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收缴烟花爆竹573件,行政处罚4人,协助安监、工商部门查处案件1起,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