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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市公安局全力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2019-01-08 22:49:33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张国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自1月4日至1月31日, 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活动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构建“全面动员、全民参与,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全方位消除盲点,解决难点,打造靓点,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本市城市形象和品位。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以优化城乡环境、打造和谐宜居精品城市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集难点,通过城乡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等领域整治,进一步增强群众秩序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的“中国金都”城乡新面貌,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整治标准:
    (一) 交通秩序整治1、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控不文明交通行为,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对涉酒、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报废车、改型车上路、低速车违法载人、“黑校车”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并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措施,对车辆所有人、货物装载企业、运输企业等实施严格惩戒,始终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二是以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和电动车闯红灯、乱穿乱闯、逆向行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穿插、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致堵致乱行为为重点,逐条路段、逐个重点点位开展集中整治,创建城市文明交通示范路或严管街,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交通整体面貌得到改善。三是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巡查维护,对树木、广告牌、管线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及时予以清除;对交通设施破损、缺失模糊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确保交通设施齐全有效。
  (二) 社会治安秩序整治 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切实做到露头就打、冒尖就掐,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斗争的重点放在群众反响强烈的套路贷、高利贷和村痞、村霸上,对已侦办的重点案件要在打深、打透、打彻底上下功夫。要按照滚动摸排要求,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提升线索摸排效率;对省级以上线索开展核查攻坚。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打掉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吸毒人员管控措施,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全面进行见面核查,落实把吸毒人员纳入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确保零失控,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突出打击民生领域犯罪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打击、治理、宣传”同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深化落实常态机制,创新完善技战法,持续整治卖淫嫖娼、有偿陪侍,以及赌博等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工作,严防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丢丑滋事事件。  
   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启动等级化巡逻防控勤务,严格落实定点执勤、动中备勤、武装联巡、警灯闪烁、应急准备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强化重点管控,全面清查、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危爆物品、非法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加强剧毒化学品、散装汽油等危险品管理,严格落实寄递物流行业“三个百分百”制度,确保不发生问题。
   坚持重典治乱,对排查出的具有区域性特点的治安问题和入室盗窃、扒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集中警力进行“短平快”整治,用足法律手段,确保打击一人,震慑一片;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强化卫生环境整治。全局各单位要主动担当,在保持内部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单位周边及承担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持,树立良好形象。
   市局成立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实地察看、专项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局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整治要求和整治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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