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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县委书记的红与黑:震后援建也不忘敛财

2017-03-20 00:42:21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7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准时开庭,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法警带上被告席。这是继2015年4月他被组织宣布调查后的首次露面。


  现在的他两鬓斑白,年近花甲,与之前春风得意的副厅级高官的形象相去甚远。他面对的,是检察机关贪污、受贿2项罪名的指控。


  2015年4月,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本可以在官场“平稳着陆”,静待退休后尽享天伦的孙兰雨,在聊城大学自己的办公室被山东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他并没有想到,自己20多年的官场生涯竟以这样的方式结束。2015年4月13日,山东省纪委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扎根基层仕途顺遂

  1958年5月,孙兰雨出生在阳谷县的一个小村子,18岁时在当地的一家无线电元件厂找到第一份工作,但自我要求颇高的他并未满足于现状,通过努力,于1978年10月进入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学习。毕业后,他在北京地质矿产部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谋了份教师的工作,虽然在这个岗位上只干了短短两年,但对于日后他进京协调各项事务提供了多方面的便利。

  过够了苦日子的他曾多次暗下决心,要靠自己的能力改变生活现状。1984年10月,凭借这一质朴的信念,他回到了家乡阳谷,从县政府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做起,秘书、副主任,计委主任、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直到2001年1月,他将人生最灿烂而宝贵的年华献给了家乡。

  2001年1月,孙兰雨被调至高唐县,在县政府磨砺4年后,于2004年底被任命为高唐县县委书记,46岁便主政高唐。

  “网红”县委书记


  如果没有媒体踢爆那曾轰动一时的“高唐网案”,孙兰雨的仕途可能会一直像外人看起来的那样顺风顺水。


  2007年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在头版位置刊发报道《网上议政引发牢狱之灾 山东高唐“侮辱”县委书记事件调查》。报道称,2006年底,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看法,2007年1月1日,他们3人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时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

  2006年12月20日左右,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喝了点酒,用卧室里的电脑上网看了“百度贴吧——高唐吧”里的帖子,有一条内容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此时,董伟想到的是地方财政吃紧,他的“医疗保障卡”里已经3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医保费了。一时兴起,他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董伟认为,自己发帖子只是表达对地方建设、地方领导的个人观点,并无出格之处。

  “借着酒劲儿发句牢骚”的还有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点酒,回到家里,想到在医院听到有病人抱怨,说工资、医保费用都没有按时发放,就发帖子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更觉得此事更加莫名其妙,他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在网上发帖,是警方根据电话网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学,由于是公家的电脑,究竟是谁发的帖?说不清。而警方认定是他发的,把他带到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

  董伟、王子峰、扈东臣被拘留后,在高唐县看守所里,他们被安排收看电视,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节目中,他们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为此,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在电视解说词里,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董某、王某、扈某,并说破获了“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由于没有任何遮盖处理,他们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个高唐县广为流传。此后,高唐新闻、警方在线等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高唐县电视台副台长陈洪春表示,当初播出刑事拘留董伟等人的画面和新闻,是县里定的,有领导审片,当时领导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高唐电视台连续播出5天后,就自行决定停止了。事后,还曾担心领导追问此事。

  2007年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

  此事被公布后,一时间,孙兰雨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有关部门重视。2008年2月1日,孙兰雨被免去高唐县委书记职务。

  据《青年周末》报道,董伟始终认为,这件事是孙兰雨跟他的妻子一手操控的。孙的妻子徐秀芳时任高唐县公安局政委,分管网监大队。据董伟在警方的熟人透露说,当时是徐秀芳亲自带人到百度总站,拿到董伟等人的IP地址,才一举“破获”这个“重大网络刑事犯罪案件”。根据董伟提供给记者的材料显示:在孙兰雨此次被免职之前,孙的夫人已被上调到聊城市公安局任职。

  “高唐网案”三名当事人因“黑”时任县委书记孙兰雨,竟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就被精准锁定、火速拘留,就连拘留所里的影像也未经模糊处理就被“领导授意”循环播放5天。不得不说,作为全县“一把手”,统揽“小社会”全局的孙兰雨,已将自己在行政权力上的绝对权威视为快速、直接解决任何问题的捷径,其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可见一斑,这也为他日后的种种作为埋下了祸根。

  畸形的政商关系

  办案人员评价:“2008年出事以前他是追求政治上进步的人,免职对他的影响很大。”2008年2月被免职之后,孙兰雨在仕途上“山重水复疑无路”,看不到希望。赋闲在家又头脑活络的他便转而将人生目标转向了“谋财”。他违规出资创办建筑公司,由侄子在前台抛头露面,他在幕后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自此,孙兰雨开始利用其人脉与职权长期游走于政府与企业间,长袖善舞,收益颇丰。

孙兰雨在央视七套首届农民工春晚晚会录制现场接受采访。孙兰雨在央视七套首届农民工春晚晚会录制现场接受采访。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牵动全国人民的心。灾后重建工作刻不容缓,赋闲在家等待安排的孙兰雨转任聊城市援川办副主任、援川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这在旁人看来,颇有点“戴罪立功”的意味。工作期间,孙兰雨也不忘“搂草打兔子”,顺手捞一把。他在援川承建项目中发现了“商机”,将贪婪的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援川企业。有了之前办企业的“经验”,他开始在援川期间通过工程承揽等方式进行权力寻租,中饱私囊。2010年9月,孙兰雨被任命为聊城市发改委主任后,利用职务的便利,开始了更加疯狂的敛财。数额越来越大,从被动接受到主动索取,直至把手主动伸向公款公物。

  公诉意见书指出,从职务身份看,孙兰雨在负责援川灾后工作并担任聊城市发改委主任期间,贪污2次,贪污数额76.264万元,受贿56次,受贿365.836万元;从犯罪时间看,2009年之后受贿犯罪56次,占全部受贿犯罪次数96.55%,特别是2011年至2014年,短短3年间,受贿48次,在仅占全部犯罪时间1/4的时间内,实施了82.76%的受贿犯罪及全部的贪污犯罪,年均犯罪数额100余万元。

  糊涂的爱

  整日忙于公务,顾不上家人,孙兰雨对妻儿很是亏欠。不过,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并不是因此空出时间陪伴家人,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庭谋取更多的钱财。家风不正是其腐败的重要因素。

  办案人员介绍,和每一位望子成龙的父亲一样,孙兰雨对儿子要求很高,他也想在物质上给儿子多一些帮助。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了2笔贪污事实,而这2笔贪污事实均出自这位糊涂父亲对儿子糊涂的爱。起诉书显示:2012年至2014年,孙兰雨利用担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收入不记账、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先后2次贪污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共计76.264万元。这些钱先后被孙兰雨授意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两部轿车,供其子孙某在北京个人使用。

  在外人看来,孙兰雨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虽然他因工作常年不在家,但作为“贤内助”的妻子能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儿子和孙兰雨的老母亲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出于对妻子的愧欠,在孙兰雨看来,他只能以更多金钱来回报她。于是“丈夫办事,妻子收钱”,人们也不避讳的前往孙家中送去钱物,不知不觉中,妻子成为了丈夫敛财的“代理人”,妻子没有当好“廉内助”,让孙兰雨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除了通过其妻受贿,起诉书还指控孙兰雨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受贿。从孙兰雨“两次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高价售车的方式,从行贿企业谋得巨额贿赂,甚至收受住房一套送与特定关系人张某某”的行为可以看出,孙兰雨对这位“特定关系人”张某某也是关爱有加。

  对抗组织审查

  2015年4月,东窗事发,此时已官至副厅的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的孙兰雨不得不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4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对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的处分通报,其中明确指出孙兰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

  据聊城市纪委廉政时评《对抗组织审查是错上加错》称:“孙兰雨觉察到组织要对其进行调查后,便大肆转移、藏匿违纪违法所得,多次向其亲戚、朋友等转移字画、首饰、黄金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先后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30余次、涉及50余人,向行贿人退回少量赃款赃物,并对行贿人进行威胁,企图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给组织审查制造障碍。当然,这些在组织审查面前肯定是枉费心机。最终,孙兰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没收违纪所得,移送司法处理。”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开始孙兰雨抱有较强的侥幸心理,每每等到证据确实充分,才肯交代自己的问题。为了转变孙兰雨的认罪态度,检察机关派出精兵强将集结于此案,收效显著。在大量证据面前,在检察官“不枉不纵”原则的感召下,孙兰雨的认罪态度逐渐向积极的方向转变。

  泪洒法庭

  “今天我站在这里,心里充满了懊悔、充满了羞愧,充满了对我自己的恨。我恨我自己不守底线,我恨我自己鬼迷心窍……”2017年3月14日上午12时40分左右,孙兰雨主动起身进行最后陈述,甫一开始就泪洒法庭。此前,在庭审过程中,孙兰雨本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所有指控均予以认可,案件将择日宣判。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势强力反腐,提振了全党信心,赢得了人民信任。但孙兰雨一案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完全根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而繁重。这就需要在反腐败斗争中,驰而不息遏制“四风”,打击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廓清“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家风建设,恪守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从内心深处“不想腐”。这样才能真正迎来党风廉政建设风清气正的春天。

责任编辑: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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