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前两天,家住颍东区向阳办事处的张大爷整理物品时,发现自己家中竟然有一把气枪。
想起之前民警来社区宣传公安部门重点管制的物品中包括枪支、弓弩、刀具等,都具有危害性,他赶紧来到派出所……
8日,年近七旬的张大爷来到向阳路派出所后,将这把存放了30多年的气枪主动上交给了民警。
“我今天在家收拾东西时,翻到了这把气枪,这才想起是我30多年前打鸟用的,上次听到了你们的宣传,知道这也是管制物品,赶紧交给你们。”张大爷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流行用气枪打鸟,那时年轻的他也买了一把气枪,后来禁止打鸟了,就把枪收起来了,“时间一长就给忘了”。
民警介绍,因张大爷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而且发现后主动上交,不构成犯罪,应予以鼓励。
具办民警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依据相关法律,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居民家中发现此类物品及时上交,以免发生意外。”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