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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4年间审理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逾23万件

2020-01-10 09:07:31 来源:中新社 作者: 张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法院4年间审理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逾23万件

 2016年初至2019年底,中国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42230件,民事案件112265件,行政案件75591件,公益诉讼案件294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8件。

全国法院4年间审理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逾23万件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这是记者9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4年间审理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总量超过23万件,反映出中国法院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会上介绍说,各级法院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民事三种责任方式,即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发挥行政审判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赔偿功能,同时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江必新表示,为保护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经济带沿线法院因地制宜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等专门审判机构488个,探索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商事案件与行政乃至刑事案件统一归口由专门审判机构进行审理,实现了对重点区域、流域的全覆盖。此外,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构建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他指出,长江全流域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初步形成。

然而,长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江必新以近日备受关注的长江白鲟被专家宣布灭绝为例说,亟需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维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在会上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10个典型案例。他介绍说,其中7件系违法向长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的刑事案件,还有行政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各1件,发布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生效裁判的评价指引功能,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完)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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