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鼎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住在农村,家境贫寒,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唯一的儿子能脱离农村,但他明白要想改变现状,必须让儿子读书,然事不尽人意,孩子读书成绩很差,考大学有些难度。
王某听被告赵某说交付10万元就可读北京的某大学,而且先只交3万元,王某赶紧东借西筹给付被告赵某3万元。被告赵某向王某出具了一份3万元的收条,注明系委托办理免试就读大学的费用。结果可想而知,大学录取通知书不见泡影,王某找赵某退款,被告知钱已请客送礼全部用完,王某欲哭无泪。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承办法官调解,被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原告3万元的委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