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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批复>的通知》(鲁高法﹝2019﹞290号),我院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受理以济南市10区区人民政府(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2县县人民政府(平阴县、商河县)和2管理委员会(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受理案件范围包括上述机关为单独被告和共同被告案件,但不包括上述机关作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案件。
10 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迎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的第一天。截止当日下午16点,我院共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18 人次,接收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 13 份,涉及拆迁行政强制、拆迁行政赔偿等方面。其中,涉及南部山区管委会6件,历城区人民政府1件,市中区人民政府6件。
2019年
10月8日
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首日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秩序井然,各项立案工作畅通平稳。全体立案庭成员及执勤法警提前半小时在诉讼服务大厅就位,做好立案准备和秩序维护工作。
我院新上的诉讼服务一体机和智能材料收转柜,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诉讼服务中心设有立案窗口、诉讼指引、电子显示屏、信访接待室、自主取号机、自主立案机、自助打印机、收取诉讼费的Pos机、饮水设备等便民设施。
上午8点半,一开门便迎来了众多排队等候的群众,大家按照顺序号逐一登记身份信息并通过安检设备。干警沉着应对,安检、登记、审查收取材料、法律咨询释明、告知补正材料,各项工作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对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引入信访接待室耐心做好疏导解释、情绪安抚工作。
“我不识字,网上立案怎么操作啊”,“我来帮助您”;“都知道行政案件立案难,没想到这么快就收下了我的诉讼材料”。该院干警周到、耐心的工作态度和高效、迅速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诉讼群众的声声赞许。
“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决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我院干警用切实行动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融入到每一次亲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在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工作推行过程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