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沂水县沂城街道印制了3万多张《沂水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和文明祭祀倡议书》、《沂水县关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制作条幅标语100幅,组装了两辆宣传车沉辖区大街小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动员,切实营造一个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的和谐大环境。
倡议书主要内容有“十不”“四要”。 “十不”:1.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2.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3.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4.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5.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坪中燃放;6.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7.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8.不放“开门炮”;9'不放“开业炮”;10.不放“竣工炮”;“四要”:1.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要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主要内容有:1.禁放区域;2.限放区域;3.各有关单位的职责任务;4.危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