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报送情况,水利部于近日印发《水利部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公布全国726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抓紧组织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要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能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国资等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