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6名。
根据“三定”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等。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媒体融合发展司、科技司、安全传输保障司、规划财务司、公共服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26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6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根据这个方案,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和电影工作,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