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各地铺开,截至1月31日,31个省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全部产生,省级监察委随之密集挂牌。
记者梳理发现,31位监察委主任中,“60后”有26人,占比8成;多数具有反腐、监督、司法、财政、审计等工作背景;13人从中央反腐部门“空降”,9人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空降”,9人系跨省任职。
绝大多数省级监察委主任拥有从事反腐工作所需的纪检监察、法律、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履历背景。10位监察委主任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5人为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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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50后有5人 10人有博士学位
2017年10月末,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发布。其中提出,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代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
去年底今年初,多个省份县市两级监察委挂牌。今年1月下旬,全国各省区市两会纷纷召开,31个省级监察委主任随之产生。
这些监察委主任的年龄从50岁到61岁不等,其中“50后”有5人,“60后”有26人,占比超过八成。
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中有两位女性,分别是河北省监察委主任梁惠玲和陕西省监察委主任贺荣,两人均生于1962年下半年,任职路径颇不同。梁惠玲自1984年起在湖北任职32年多,曾任孝感市长、鄂州市委书记、湖北省委统战部长,2016年12月调任河北省纪委书记。贺荣1984年至2017年一直在法院系统任职,去年3月由最高法“空降”陕西,任省纪委书记。今年1月29日、30日,梁惠玲和贺荣分别被河北省人代会和陕西省人代会选举为省监察委主任。
31个省区市的监察委主任中,“空降”干部占很大比例,其中13人系从中央反腐机构空降地方任职,还有9人是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空降到地方;另有9人是跨省任职。
各地监察委主任均由同级纪委书记兼任。31位省级纪委书记的上任时间,有28位集中在2016年1月到2017年9月之间,至今少则半年,多则两年。任职时间最长的西藏纪委书记王拥军,2014年1月从中央纪委“空降”西藏,迄今4年多。
绝大多数省级监察委主任拥有从事反腐工作所需的纪检监察、法律、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履历背景。10位监察委主任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5人为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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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来源 22人曾履职中央部门
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的一把手,所有的监察委主任均非“本地干部”,其担任监察委主任的地区既不是其出生地,也不是其曾经任职的地区。如,梁惠玲是湖北宜城人,在湖北读书、任职,在2016年12月出任河北省纪委书记之前,她的出生、就学、任职一直与河北没有交集;贺荣是山东临邑人,在北京就学、任职,在去年3月“空降”陕西之前,其就学和任职与陕西没有交集。
超四成的省级监察委主任是从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反腐机构“空降”到地方。
中纪委“空降”11人,其中有的人在中纪委工作长达近30年,如,湖南省监察委主任傅奎从1986年起在中纪委工作,曾任中纪委副秘书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等,2015年7月“空降”湖南。
此外,重庆市监察委主任陈雍曾任监察部副部长兼中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广东省监察委主任施克辉曾任中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主任许传智曾任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主任罗东川曾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福建省监察委主任刘学新、山东省监察委主任陈辐宽、辽宁省监察委主任廖建宇分别曾任中纪委第九、第十、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长期在外交部工作、曾任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刘建超,在2015年担任国家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去年4月“空降”浙江任省纪委书记,今年1月30日当选浙江省监察委主任。
此外,吉林和湖北的两省监察委主任曾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其中,吉林省监察委主任陶治国曾在中组部任职20年,在担任了约一年半巡视专员后,他在去年3月“空降”吉林,并在今年1月31日当选省监察委主任。
31位地方监察委主任中,22人有在中央部门任职履历,占比七成。除了13人从中央反腐部门“空降”,还有9人是从其他中央部门“空降”地方。
如,天津市监察委主任邓修明是从中央国家机关“空降”的,此前他曾任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成都市纪委书记;陕西省监察委主任贺荣曾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最高法副院长。
上述15人以外,还有7位监察委主任是从中央部门“空降”地方的。有的“空降”地方后直接开展反腐工作,如青海省监察委主任滕佳材是去年4月从食药监总局副局长任上“空降”青海任纪委书记,今年1月31日当选省监察委主任。也有人是从中央部门空降地方担任其他职务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如黑龙江省监察委主任王常松曾在国家审计署工作25年,2010年“空降”吉林后,曾任松原市委书记、吉林省高院院长等职,2016年6月跨省到黑龙江任省纪委书记。今年1月29日,王常松当选黑龙江省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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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成效 监察对象翻番 天津增5倍多
监察体制改革,被中央定位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其目标在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成立监察委后,绝大多数地方的监察对象翻番。
去年开始试点的京晋浙三地,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137.8万人增至301.3万人,增幅达118.7%。其中,北京增幅最大,从改革前的21万人增至99.7万人,增幅达374.8%。
除了首批试点地区,目前至少有9个省份公布了改革前后监察对象的数字变化,除重庆增幅较小外,其他8地都大幅增加,至少翻番。
其中:重庆市监察对象从185.36万人增至207.36万人,增幅为11.9%;安徽全省监察对象从24.7万人增至58.9万人,增幅达138.5%;江西全省监察对象从46.6万人增加至116.5万人,增幅150%;山西省监察对象从78.5万人增至131.5万人;内蒙古监察对象从21.7万人扩展到56.5万人,增幅为160.4%;贵州省监察对象从22万人增至60万人,增幅为172.7%;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对象由30.5万人增至90.3万人,增幅为196.1%;黑龙江全省监察对象从29万人增至105万人,增幅达262.1%;新疆监察对象从22.1万人增至116万人,增幅为424.9%;天津市监察对象从9万人扩展到约60万人,增幅达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