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阿联酋政府于2017年12月1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进行修订,将互免签证范围扩大至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修订于17日生效。
修订生效后,中国公民持有效的中国普通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阿联酋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拟入境阿联酋从事工作、定居、新闻报道等需该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办妥有关手续。
中国普通护照“含金量”稳步提高。中国已经同11个国家实现全面互免签证;与波黑签署了免签协定,生效批准手续正在履行之中;40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落地签待遇;16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允许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免签入境。中国还与41个国家达成了70份简化签证手续协定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