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今日头条
投稿

工商总局公布传销新特点:甚至带有邪教特征

2017-08-19 12:19:13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鑫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针对近期传销猖獗,工商总局8月18日下午通报,目前,传统传销正向网络传销转型,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部分传销组织甚至通过做一些社会慈善来进一步包装自己。工商总局要求全国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除了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传销外,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也是打击重点。

工商总局8月18日下午通报,在昨日举行的全国“打传”会议上,工商总局公布了目前传销活动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首先,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其次,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再次,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过程。一是策划宣传期。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媒介开展宣传洗脑,博取逐利者的眼球,等待投机者上钩。二是扩展蔓延期。传销组织在各地大量成立网点或分公司,大肆扩张。三是投机回报期。早期传销参与者获得了丰厚的所谓投资回报。传销组织者风头正旺,甚至通过做一些社会慈善来进一步包装自己,极具欺骗性。四是资金断裂期。众多参与者发觉上当受骗,资金受损,举报不断,组织者可能卷款跑路,也可能在被查处时煽动策划聚众闹事,转嫁矛盾。

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

对于部分直销企业引入电子商务、应用互联网+、微信圈销售或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等所谓的新型“网络直销”经营模式,管理部门要认真研判,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于利用“网络直销”模式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要及时进行提醒、告诫、预警。对于个别直销企业假借“网络直销”的名义,搞所谓的股权激励、资金盘,甚至涉嫌违规直销、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据国家工商总局不完全统计,2014-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

责任编辑: 刘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今日报道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今日报道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今日报道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6 鲁ICP备1604352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0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