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工作、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接受异地办理,经销商加价提车、证券期货经营者推介不符合投资者目标的产品行为将被禁止,开具企业发票将被进一步规范……7月份,这些新规将极大影响市民的生活。
身份证工作将接受异地受理
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挂失申报的全国实施,未来挂失的身份证将不能再使用。
经销商加价提车、强制购买保险等行为将被禁止
商务部官网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届时,汽车经销商一切加价提车行为将被禁止。
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同时,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办法还要求,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住房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
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