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成魔一念成佛,人间修百年,灵间渡一世。
佛无法渡人,人还需自渡。
佛教是东汉明帝时期从西域传播到中原,作为外来宗教,形成了汉传佛教、藏传佛教,数千年来,佛教也成了一种特殊信仰,但是信仰终究只是信仰,“活佛”也是人,他有七情六欲,也会犯罪,而顶着“活佛”头衔犯罪的也不在少数。
王兴夫原是山东济南监狱系统公职人员,但他难以安分守己,上世纪90年代掀起了一阵气功热,他就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气功大师,开班收徒敛财,监狱这边长期都联系不上他,就将其开除了。
随着科学时代的兴起,所谓的气功被戳穿,王兴夫从气功大师也沦为的众矢之的。
2006年,他为了躲避一路逃到了四川,认识了石渠县俄若寺的一位“活佛”,他迫切地想要将自己隐藏起来,就拜这位“活佛”为师,一向能说会道的王兴夫,将“活佛”耍得团团转。
他给自己编造了一个来历,说自己是“活佛”转世,第一世是清朝的一位“活佛”,第二世是千年前的印度高僧。这一听都觉得荒唐,但是王兴夫出手阔绰,捐赠了大笔的香火钱,最终他拥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洛桑丹真”。
2008年,王兴夫在石渠县举行了所谓的坐床仪式,对外号称洛桑丹真活佛。从此,一个虚假的气功大师,摇身一变成为了“活佛”。
王兴夫为了塑造活佛的形象,让弟子使用PS技术,给他身上P上一些佛光,在铸造铜像大肆宣传。那些日常生活中受到挫折的男女,有时候也会通过宗教来抚平创伤,他们就找到了王兴夫。
眼看有了点名气,王兴夫开设道场收徒,收徒不收钱,但“传法课”是明码标价,第一级课程一般在300元~500元之间,第二级课程1500元到2500元不等,到了第三级课程,王兴夫弟子称已经达到了“入室”级别,能够接受加持,但需要为佛祖提供“供养费”,价钱最高攀升到了8000元。
一旦到达第三级别,王兴夫就采取精神控制,他经常都会跟信徒们说要忠诚,不得被背叛,他还给弟子发放一些佛法“加持”的卡片,让他们在卡片上写下一个个毒誓。
王兴夫能行骗这么久,除了活佛这层身份外,他还善于把握人的心理,一些甘愿缴纳大笔费用的信徒,一般都是自身或者家庭出现了变故,急需摆脱困境,王兴夫就利用一些这点进行安慰。
同时也利用这点,经常私下跟女弟子“传授佛法”,还哄骗她们这是佛法的加持,你要好好珍惜,长期被精神控制的女弟子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她们都担心反抗这位“活佛”会遭“报应”。
短短十年间,王兴夫就敛财2亿元,在他侵犯女信徒中,至少有8人遭QJ,但时间跨度太大,恐怕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据警方查明,王兴夫在全国各地有12套房产,光是在他的住宅就查获了大量的现金,金条以及各种高档的奢侈品,自从案发之后,王兴夫始终都在为自己辩解,说自己鬼迷心窍,犯了错,还多次表示那些女弟子都是自愿的,从来没有强迫过她们。
警方收集了大量的人证物证,事实证明,王兴夫存在精神控制、并以暴力、言语胁迫的方式进行威逼,已经构成强jian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除此条犯罪外,法庭经审理认为,王兴夫所谓的收徒、道场形成了邪教性质,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根据《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兴夫还犯有非法经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1年2月2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终审判决,假活佛王兴夫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佛只是一种精神上的信仰,不管是不是信徒,都需要擦亮眼睛,总而言之,佛无法渡人,只有自己看透这红尘中的是是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