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消息,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开展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提到,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保障机制平稳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序平稳实现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促进电力市场加快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为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同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全面落实电价改革举措及用户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措施。
国家电网方面表示,国家电网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举措和服务措施,全面落实电价市场化改革,服务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全力以赴保安全、保供电、保民生、保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确保电价改革平稳落地
《通知》在总体要求方面明确提到,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要坚持市场方向,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要加强政策衔接,做好与分时电价政策、市场交易规则等的衔接,确保代理购电价格合理形成;要规范透明实施,强化代理购电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服务质量,保障代理购电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对此,国家电网方面表示,公司将充分发挥“大国重器”和“顶梁柱”作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确保电价改革平稳落地,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通知》中明确提到,包括明确代理购电用户范围、预测代理工商业用户用电规模、确定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规模、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明确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形成方式、规范代理购电关系变更在内的六项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
其中,《通知》提到,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记者注意到,2022年1月起,电网企业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其中采取挂牌交易方式的,价格继续按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同时,《通知》还提到,要加强相关政策协同,具体包括: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的协同、加强与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的协同、加强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政策要求的协同。
此外,为保障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平稳实施,《通知》对电网企业在实施过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规范代理购电行为、加强代理购电信息公开、确保代理购电服务质量等。
六项举措开展代理购电工作
国家电网方面表示,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举措,规范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国家电网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举措和服务措施,全面落实电价市场化改革,服务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全力以赴保安全、保供电、保民生、保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发布的当天,国家电网也公布了六项举措积极配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具体包括:
1.全面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严格执行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严格执行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等政策。
2.广泛开展代理购电用户告知。对于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国家电网提供代理购电服务。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对10千伏及以上高压工商业用户,将逐户告知,确保用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对低压工商业用户,将通过“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厅、95598电话等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广泛公告、有问必答,及时为电力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努力做到应知尽知。
3.做好代理购电便捷服务。依托“网上国网”线上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产品,为广大代理购电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业务办理、电费账单查询等各类服务,打造国家电网代理购电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提升用户感知和服务体验。畅通“网上国网”与电力交易平台的信息交互,积极支持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4.严格做好代理购电信息公开。围绕代理购电业务,优化调整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严格落实代理购电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代理购电价格;按月发布代理购电相关信息;在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明细情况。
5.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国家电网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后,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6.做好电力市场建设和交易服务。为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新增工商业用户,做好市场注册、政策解读宣贯、交易规则培训、参与交易等服务。为相关市场主体协商交易、改签合同等提供平台服务。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健全电力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