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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用户信息8种情形应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2019-11-01 08:05:2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 李万祥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会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造成不同程度损害。公民应提高主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最近,“高中生窃取1亿条公民信息获利2万元”新闻刷屏,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再获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指出,未经公民同意获取其个人信息属于违反法律,可以追究民法和行政法上的责任。法律责任中,最严格的是刑事责任,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说,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达到一定情节,可能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国司法解释明确,“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李亚认为,在大数据交易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涉及违法问题。打击网络黑市交易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协同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刘晓春分析,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危害最大的是用于诈骗、身份盗用等“黑灰产”,也有用来营销的,如骚扰电话等,都会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造成不同程度损害。网络黑市交易目前主要还是靠刑事制裁,除了传统手段外,还需要更多的大数据溯源和监控技术支持。

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相关标准认定。司法解释明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专家提醒,公民保护个人信息,一方面是提高主动保护意识,一般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和个人证件提供给无关人员,如有需要,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主要信息位置上注明用途;慎用公共场所免费Wi-Fi,不要点击不明网址链接和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另一方面,公民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时,应当及时采取止损措施,且定期修改账户密码等。如发生身份冒用,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非本人行为。

责任编辑: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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