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张越:我彻身彻心地认罪悔罪,俯首待判。贪心私欲生一寸,腐败行为长一丈。贪心私欲使我失去了良知和理智,致使我把职务当成贪腐的资本,拿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法律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触碰带电的高压线,最终一定要用自己的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买单。人生什么药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我追悔莫及,悔之晚矣。我对不起敬爱的党,对不起曾支持信任我的人民群众,对不起并肩战斗的战友,也对不起关心培养的老领导,对不起我的家人。我将用不忠不廉不孝不义给大半生画上耻辱的句号。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