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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骗贷买豪车倒卖黑色产业链

2023-11-07 08:44: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阳、杨文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近期,山东德州警方侦破一起特大涉汽车贷款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全国24个省份,贷款诈骗金额达6000余万元。现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此类汽车骗贷案件呈多发态势,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多地发生,有的案值过亿元。一些跨省作案的诈骗犯罪团伙大量招募职业“背债人”骗贷买车,异地上牌,再转手洗白销赃,造成汽车金融公司不良贷款增加,影响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买豪车转手倒卖,骗车贷逾期不还

  一些人在其他省份购车后,来到山东德州乐陵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上牌业务,且几天内即将车辆过户。这一可疑动向引起了德州警方的关注。

  “我们分析了乐陵车管所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的车辆挂牌情况,有97辆车系外地人在乐陵挂牌。”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购车的周某某没有正式工作,其银行账户却有大量资金流水,并购买了奔驰、奥迪、红旗等汽车。

  办案民警从卖车的汽车金融机构走访了解到,这些人全部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所购车辆90%出现了还款逾期。

  2022年6月,周某某在为价值70多万元的奥迪A8L上牌时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周某某是这一诈骗链条中的“背债人”,在圈内也被称为“白户”。

  周某某供述:“我没有固定收入。中介对我进行‘包装’,然后以我的名义购车骗取金融贷款,将车卖掉后按比例分红。”

  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犯罪团伙大量招募“背债人”,为他们注册公司、虚假购买房产进行征信包装,随后以他们的名义在4S店“低首付”“零首付”购车。之后,通过伪造购车发票和证件手续,异地挂牌将车辆“洗白”,并以优惠价格向二手车商转手销售,剩余贷款不再偿还,造成汽车金融公司损失。

  德州警方依托侦办的“6·02”汽车贷款诈骗案,分析研判出涉及全国24个省份的“背债人”207人,涉及车辆227辆,贷款诈骗金额达6000余万元。

  这一新型犯罪呈现职业化犯罪特征,涉及范围广、涉案价值大。

  2023年2月,山东枣庄警方破获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20多家金融机构被骗贷。

  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判处一“首付购车”诈骗团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外,北京、上海、广东韶关、甘肃兰州、安徽合肥等地也侦破了类似案件。

  揭黑色产业链运作套路

  记者了解到,骗贷倒卖新车犯罪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犯罪链条上有组织者、贷款中介、“背债人”、假证窝点和销赃汽贸公司等角色,他们分工明确、行为隐蔽。

  ——把“背债人”包装成优质购车人。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由于部分中老年、残疾人等群体对个人征信不重视或贪图小利,诈骗团伙专人负责从全国各地招募此类人员许诺好处,并以虚增资产、伪造资金流水等方式进行“包装”,培训专业话术,伪造出“资质良好”的假象,顺利骗取贷款。

  办案民警介绍,按照正常流程,贷款购车后,放款机构工作人员和购车人一起前往车管所上牌,并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做抵押。犯罪团伙购车后,利用伪造的购车发票等材料,独自去外地车管所蒙骗工作人员要求上牌;在放款机构催促他们办理抵押时,他们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骗贷购车运转迅速,几天即过户。在车管部门顺利挂牌后,这种被“洗白”的车辆过户至销赃汽贸公司,或由汽贸公司低价销售给不知情的购买人,实现非法获利。

  办案民警说:“只要有人想买二手车,诈骗团伙就像拧魔方一样,和贷款中介、‘背债人’、制假窝点、销赃汽贸公司立即联系沟通,匹配出购车、卖车的链条,最快3天就能交易过户。”

  ——购车后不久就断供,车贷、车辆追回难。业内人士介绍,为延缓骗局被识破,背债人购车后不久就断供,一般以个人或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偿还为由,拒不偿还剩余贷款,造成民事纠纷假象,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德州警方说,挂牌“洗白”的车辆很快又被转手,涉案车辆很难追回。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类犯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刘女士说:“诈骗团伙流窜性很强,在一个地方遭到打击后就换个地方骗。目前我们每个月还会有新发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完善交易流程堵上漏洞

  针对多地发生的汽车贷款诈骗案件,专家建议,尽快完善汽车贷款管理、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堵上贷款购买的车辆上牌时不做抵押的漏洞,并尽快建立大数据库,形成部门合力,通过预警机制防止诈骗团伙“快进快出”。

  据了解,德州警方已搭建汽车贷款诈骗嫌疑车辆挖掘模型,挖掘出500余条涉及汽车贷款诈骗的可疑线索。乐陵市公安局主侦人员建议,金融、公安、车企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如果出现“快进快出”或短期多次购车且过户频繁等异常情况,能够及时预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认为,要完善汽车贷款抵押管理办法,先办抵押,再办贷款。分期付款车辆在没有还完款之前,不得出售。

  此外,还需打破“信息孤岛”,减少信息差。记者采访发现,汽车销售单位与汽车金融机构之间“各自为战”,即使在同一集团内,销售部门只负责销售,金融部门只负责发放贷款,购车后也缺乏对汽车上牌后是否抵押的跟踪。业内人士建议,加强汽车行业监管,严格各项业务审核,防止“内鬼”违规操作。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冯俊伟说,一些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容易轻信他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被许诺帮人贷款购车后有好处费,稀里糊涂沦为“背债人”;应以案说法,加强对这些群体的法律宣传。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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