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6月29日至7月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组织警力,集中开展了酒驾醉驾毒驾周末集统一行动。
行动中,大队合理优化警力,科学布置执勤点位,以进出城区干道为重点路段,突出21时至22时重点管控时段,对过往机动车逐一排查,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改装改型、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
6月29日20时50分许,赵某驾驶号牌为鲁CU***0的小型汽车顺世纪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国路与世纪路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数值达到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月29日21时20分许,陈某驾驶号牌为鲁CZ***J的小型汽车顺世纪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国路与世纪路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数值达到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月29日21时40分许,刘某驾驶正三轮电动车顺世纪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国路与世纪路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数值达到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月29日21时49分许,张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顺世纪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国路与世纪路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数值达到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6月29日21时57分许,翟某驾驶号牌为鲁C1***8的小型汽车顺世纪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国路与世纪路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数值达到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在此,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文明安全出行,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让我们一起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