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 福建泉州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洛江区消防大队开展“检消‘莲’心 共护平安”联建活动启动仪式,标志着洛江区“检察官工作室”正式入驻消防大队。
洛江区“检察官工作室”重点从建立监督衔接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抽查制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双向咨询制度、“两案”侦查协作机制、规范管理互援制度、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建业务文化共建活动、联络员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检消共建协作,促进双方党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执法法治化、服务优质化,实现“互利共赢”良好局面。
当天,洛江区消防大队宣读了《关于开展“检消‘莲’心?共护平安”联建活动的意见》。双方共同签署了《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洛江区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共建“检察官工作室”的协议书》。同时双方为“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洛江区公安消防大队检察官工作室”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