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报道,郭先生14岁的侄儿在手机收到了多条招嫖信息,这让郭先生很震惊。而更让他气愤的是,他多次报警均没有被立案。28日,记者报道此事后,引起了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的重视。29日上午,郭先生已携带他手机上的信息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做了笔录。治安局称,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郭先生是铜川人,在西安工作,居住在田家湾。侄子今年14岁,在西安一所职业学校上学,放假时经常到叔叔这边来。最早发现侄子手机上的色情信息是在2016年9月,“当时孩子才13岁,上初二。”郭先生说,他哥哥无意间发现儿子的手机不停地响,查看时发现,QQ里不断“滴滴”叫的内容全是色情信息。一怒之下,把儿子收拾了一顿,并把这事告诉了郭先生。随后郭先生多次发现侄子在家上网时,都是偷偷上那种付费看色情视频的网站。郭先生称,他当时报过警,但没什么结果。
“打击卖淫嫖娼,净化网络环境,公安机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余还表示,基层派出所可能受限管辖权和警力问题,对一些案件无法直接进行处理,但也应给予报警市民一合理的处理渠道。网络招嫖应当有各级公安机关的网络警察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