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犯错不要紧,只要勇于改过。可河东区的郭先生就没有这么做,他因交通违法栽了3次跟头仍不知反省,如今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自己第四次送进了班房。
5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山东临沂河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由钢材市场出来沿温泉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鲁Q396**的重型半挂车驾驶员涉嫌套用他人驾驶证。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立即沿温泉路展开巡逻,并在巡逻至温泉路与东夷大街交汇路段时将该车查获。当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后,民警发现该驾驶证上的姓名系徐**,正页的封皮部分已经开了缝,驾驶员照片有被换过的嫌疑。
民警调取徐**的驾驶证信息后发现徐**和此驾驶员不是同一人。原来,该驾驶员姓郭,这个驾驶证是他去年在一家饭店吃饭时捡到的,想到自己2014年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自己家里有辆半挂车,开车上路没有驾驶证不行,恰巧这个驾驶证是A2证,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他回家把徐**的照片揭掉换上了自己的,打算开车时用这个证瞒天过海,可证好伪造,交警不好糊弄。
民警继续调查发现郭先生不仅套证、无证驾驶,而且还在2014年7月因醉酒驾驶被河东交警查获刑拘、吊销驾证后,又于2015年3月、2015年10月先后2次因无证驾驶被河东交警、莒南交警查获,并被行政拘留。没想到他仍然不知悔改,这次又因伪造变造驾驶证、无证驾驶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目前,郭先生因伪造变造驾驶证、无证驾驶被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天。希望他这次能够好好反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